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悠唐购物中心一楼的一家网红茶饮店因店内摆放的两尊雕塑惹上官司。
据多个信息显示,报道中惹上官司的网红店为我们所熟悉的乐乐茶。
乐乐茶因两尊雕塑被索赔106万
4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在线上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著作权的诉讼。
原告为当代雕塑艺术家高孝午,他认为被告店内两尊雕塑复制了自己于2006年创作完成的系列雕塑作品《城市梦想》,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北京吉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06万余元。
▲线上审判截图
诉讼中的被告北京吉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公司上海茶田管理有限公司,就是我们所熟知的茶饮品牌乐乐茶的拥有者。
而北京日报、新京报所提到的店铺位置为悠唐购物中心一楼,乐乐茶在该地正好有店,且同样位于一楼。
话题再次回到案件,原告高孝午起诉称,近期他得知被告经营的店铺摆放着两尊大型雕塑与其作品相似。与其工作团队核实后认为,这两尊大型雕塑属于侵权作品。
原告代理人面对摄像头向法庭出示了店内拍摄的照片,表示侵权雕塑为一红、一蓝两尊,与高孝午于2006年创作完成的系列雕塑作品《城市梦想》极为相似。
▲图为乐乐茶店内雕塑
▲图为高孝午作品《城市梦想》
高孝午认为,被告侵犯了其作品的署名权、复制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展览权,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销毁雕塑、公开道歉,并索赔106万余元。
乐乐茶“反击” 非雕塑制作者、发行者
被告代理人辩解称,被告使用的雕塑作品与原告主张的作品从颜色、人物手势、动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不构成实质性近似。
另一方面,代理人陈述,被告只是一家餐饮企业,以奶茶饮品和甜点为主营业务,并未因使用涉案作品获利。且原告作品本身并不具有社会知名度,被告不存在任何主观恶意。
同时被告方提供了一张合同,提出涉案雕塑是委托一家广告公司设计、制作并安装的,被告为此支付了人民币1万元(两件作品)。
以并非涉案雕塑的制作者、发行者,涉案雕塑有合法来源,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此案未当庭宣判,因还需补充相关证据和答辩材料,案件择日再开庭。
有网友将乐乐茶此次官司比喻为,买到假货本是受害者,原创者不去找造假的,却堵了消费者的门,有点冤。
(资料来源:新京报、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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