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19日,在美国已有至少4起针对瑞幸咖啡及其高管的集体诉讼提交了起诉书。
此外,据日前的新闻报道,还有多家律所发表声明,征集在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购买过瑞幸咖啡股票且拟追回损失的投资者。后续可能还有更多律师所代表投资者对瑞幸咖啡提起诉讼。
目前对瑞幸提出的一起集体诉讼中,被告包括总裁钱治亚、首席财务官Reinout Schakel、董事长陆正耀、其他非独立董事如前副董事长黎辉、刘二海、刘剑、高级副总裁郭谨一、以及参与IPO的联席主承销商瑞士信贷、摩根史坦利、中金公司海通国际、和两名联席副承销商等等。
集体诉讼将代表从瑞幸IPO(2019年5月17日)至假账信息披露(2020年4月2日)为止购买了瑞幸证券的投资者。这个日期区间指的是投资者在特定时期(称为“集体期间”)内购买或出售公司公开交易的证券并遭受经济损失。
所谓的“集体期间”,通常始于公司对重要事实作出虚假陈述或未能披露,从而使陈述产生误导性的重要事实,结束于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真相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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