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平台做外卖,是茶饮门店的主要销售通道之一。但遇上恶意差评并索要退款或者赔偿怎么办?温州乐清法院的这则判例给你提供了很好的示范。
沈某在某外卖软件中下单点餐,用餐后恶意差评,并前后13次讹诈商家、成功申请外卖退款,总计金额260元。
11月6日,温州乐清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判决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据《都市快报》报道,金华东阳市人沈某在某外卖软件中下单点了鸡腿排饭,他用餐后却在店家平台留言“有头发怎么吃,吃死了怎么办”。店家与他沟通协调后,沈某要求退款。
为了不在平台留下不良记录,店家同意退款16元。但其实外卖鸡腿排饭里根本没有头发,这是沈某为了吃白食,恶意讹商家的惯用伎俩。
期间,沈某使用两个手机号,多次更换外卖配送信息防止被商家认出。从2018年10月至11月期间,沈某以上述方式成功申请外卖退款13次。
另外,沈某的这种行为还多次被商家认出系恶意退款而不予退款,或沈某自己出于害怕心理取消退款申请。
乐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沈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本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根据本案的具体犯罪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判决被告人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律师认为,恶意差评的种类包括:
1涉嫌同行业的恶意评价,如评价人与被评价人为相同或类似商品的经营者,而评价人对被评价人或其所出售的商品作出“差评”和“中评”,而无法提供充分证据的。
还包括,两个相同类型的平台卖家,一家店铺故意购买竞争对手的商品,在评价上诋毁,污蔑同行商品,从而打击竞争对手。
2在交易过程中,评价方利用中评或差评,对被评价方进行威胁,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不退货退款、降价等。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利,更好地监督卖家的诚信,各个网络平台都推出了评价系统,本身这个评价系统是为了更好维护消费环境,对于网购中的商品,有更详细、明确的判断,但是某些人唯利是图,以差评逼迫卖家,从中谋取利益。
赵占领律师认为,如果其涉案金额达到1000元至3000元,就涉嫌敲诈勒索罪。如果没有达到这一立案标准,也可依据“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来处理。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建议,如果有卖家遭遇恶意差评敲诈,可以多人共同报案,联合起来让公安机关将敲诈者绳之以法。
—————END—————中国饮品快报编辑|小W 版式|小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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