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已准备好加盟创业,相关加盟所需的费用,相信也是你所关心的,正如国际加盟协会(International Franchise Associations)对「加盟」的定义:「总部与加盟店二者间持续的契约关系,依续契约,总部必须提供一项持有的商业授权,加上人员培训、组织架构、经营管理与商品供销,而加盟店则必须支付相对之报酬。」简而言之这是一份两造的契约,一方以「加盟」的方式投入另一方「连锁」店的经营。
所谓「相对之报酬」,就是业内所说的加盟金、保证金和权利金,在准备加入连锁体系之际,你会被要求签订契约,一般而言,各总部都有制式的加盟合约,也就是定型化契约,内容载明双方权力义务。
有些创业者之所以不选择加盟创业,其实就是为了省钱,但也先别担心过头,了解了三金之后,其实就跟你购物是一样的,若对方可以提供完整的价值,相对你就出得起价格。
一、加盟金加盟金只要支付一次的成本,亦是你取得某一连锁体系单店经营权的必要投资,在签约当时即必须给付,相对总部也要提供开站店经营管理的支援与协助,加盟者从此被授予该品牌的使用权,记住,加盟契约必须载明总部未来将会提供哪些服务,以避免得到头重脚轻的服务。
许多连锁店总部有很强的开店部队,但店铺经营辅导的部门却很弱,加盟金除了买到一项商业授权之外,其经营内涵也是十分重要的,否则你只是买到一个空壳子。
一分钱一分货,有些总部打着免收加盟金的口号,遇到这样的总部,可别高兴得太早,打着连锁经营的旗号,实则只是在卖生财设备的厂商,也是所在多有的。
二、权利金权利金是必须持续支付的费用,有些连锁体系不用权利金这个字眼,而是用月费、广宣费和资讯费等名目来收取,因为经营是永续的,许多费用与成本会持续发生,加盟者必须共同分摊,例如:营销广告费和资讯建置与维护费用。至于多久给付一次,或如何计算,采月、季、年费形式都有,有定额也有按营业额收取,端视总部制度的规划。
也有些加盟体系加入之后不必再定期缴交权利金等其他费用,有些却必须定期缴交,没有绝对的是与非,因为每个总部、每个行业的状况不同,不能以一概全。
三、保证金保证金是支付后还能拿回来费用,就像出租房子时的押金。总部为了确保加盟者履行合约所载明的各项规范与义务,甚至是开店营业后加盟店进货的偿还担保,因此要加盟者支付一笔保证金,通常在两者合约期满,如无违约情事,自愿解约时,总部必须无息返还保证金予加盟者。
但这也是总部用以控制加盟者的筹码之一,如果加盟店不依契约履行其协定,或是不支付加盟总部规定的款项时,总部可以没收或抵扣保证金。各加盟体系所要求的保证金没有一定的形式,有的是以不动产设定抵押担保,有的是用现金给付或是开立本票不一而足。
不论这些收款项目以哪一种名词出现在加盟合约当中,都必须认真地分辨,而且要看清楚,“加盟业主应揭露规范”中明订契约事先审阅权与总部揭露义务,以保障两方的合作。
真实是合作的基础,唯有充分的互相了解,才有双赢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