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纽约的唐人街打工半年。如果你去年上半年在唐人街喝过奶茶,那么八成是我亲手做的奶茶。且听我慢慢道来。
彼时我刚从中科院退学,怀着一颗中二的导演梦想来到了纽约。那么就先从打工做起喽。当时我走遍了纽约的两大华人区,后来工作的那家奶茶店是我出地铁站找工作的第一家,之后找了无数的餐馆、面包房、咖啡店,甚至还有按摩店,然而只有那家奶茶店和一家素食店给了我回信。而我最不情愿、内心里拿来保底的刷盘子的工作无一例外地拒绝了我,理由是我太年轻,肯定吃不了苦,刷不了几天就会辞职。尽管我告诉那些老板我能吃苦,但说实话心里也没什么底气。
找工作的那天,试了几十家。
晚上素食店的老板先给我回话,大力推荐我当厨师学徒,让我从油锅学起,甚至给我规划好了接下来五六年的人生之路。我听着是一边感动,一边懵逼,只能告诉他,“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当一个厨师。”(后来我才知道尼玛一个好厨师在曼哈顿的工资有多高)我告诉他我只能打半年的工,接下来还是要上学的。他有些失望,说有短期工的话再联系我,结果自然是没了下文。就在我万念俱灰,准备洗洗睡了的时候,接到了奶茶店的电话,老板简单问了一些个人情况,就让我第二天去试工了。这家奶茶店处在唐人街的入口处,毗邻多个地铁口,堪称人流量最大的地方。试工的第一天,我格外卖力,各种脏活累活抢着干,水槽稍微有点脏了,我就立马上去擦拭干净,努力营造出一幅“我很忙”的样子,这一点后来被证明几乎是打工仔/妹的必备演技之一。很遗憾,试工是没有工资的,连交通费都不补贴。而且要试一周之久,这意味着,如果我最后没有被录用,白出力气不说,还得搭上几十美金的地铁票钱。奶茶店实行一天三班倒,我便每天从最早班一直上到最晚班。到了第四天,主管试工的前辈告诉我:“你下周正式上班。”其他人也一致表示,我是建店以来试工最勤奋的人。
没成想,正式上班的第一天,我就遭受了打击。因为已经算正式员工,那么显然不能再拿没有技术含量的脏活累活来把时间糊弄过去。倒霉的是,那些奶茶的配方我还没有记全。我以前从来不喝奶茶,对这方面完全没概念,哪知道这么小的一个奶茶店可以有近百种奶茶、冰沙和咖啡等等。结果我因为做错、做太慢被批评了多次,我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再破掉建店以来最快被炒鱿鱼的记录,于是把各种常用的配方抄在小纸片上,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无论是闲暇时、地铁里还是马桶上,我都在不停地背啊背,才总算熬过了初期的阵痛。
经过一个小时的准备,奶茶店即将开门的状态
说一说奶茶店的同事们吧。她们(除我之外全是女生,另一个男生周末才来)几乎都是广东人,平常也都是粤语交流,只有和我讲话时才用普通话。由于我是唯一的常驻男丁,那么各种搬上搬下,装货卸货的事情自然是没跑儿了。店里每周至少补两次货,都是安排在我出勤的时间段里。每次卸货,都是一次战战兢兢的考验。另一方面,就是确实很累,需要点力气。再来说一说客人。奶茶店每天至少会有两百多位客人,周末加倍,夏天加倍。所以忙的时候,一天卖六七百杯很正常。这些客人里,有三分之一是常客,几乎每天都来,往往在固定的时间,点固定的奶茶。以至于到了后来,在他们开口之前,我就知道他们喝什么,大杯还是小杯,加不加珍珠,要不要打包等等。这些人里,印象深的有一个长得像斯嘉丽约翰逊的女士,一个总穿西装的高个子中国人(后来有一天穿着学位服来买奶茶),一个总点荔枝奶茶要少糖的小个子白人,还有一个胖黑人妇女姐妹团,每次都提各种要求。后来我一看到她们,我就说:“我知道你们要点什么,不会做错的。”
黑人姐妹团,喝high了还要扭起来 当然也有一些客人会有无厘头的要求,比如尝了一口说“和想象的不一样,换一杯。”有意思的是,如果客人指出问题所在,比如说太甜、冰太多之类的,我们会拿回奶茶,兑一点空白奶茶,或者滤一下冰再还给他们。如果他只是说单纯的不喜欢,那么我们就要免费再给他做一杯,直到满意为止。最多有交了一份钱我们给做了四杯的,你们感受一下。中国人一般没这问题,即便做错了,我们正要给他重做的时候,他也会说“下次吧,这次算了”。哎,真是好说话。
余下的客人中,游客居多。时常有四五个人一起,买了奶茶然后让我们帮忙合影,似乎没喝过珍珠奶茶就不算真的来过唐人街。也有不少客人是被朋友推荐到了这里,点单的时候,还要再打电话给朋友,问究竟点哪一种比较好。也有旅游团一次点一百杯的,需要提前一天打好招呼,我们好预备充足的珍珠、红糖水。这么一单接下来,手抖个不停。奶茶店也算是个暴利的行业。我不清楚房租,只知道奶茶本身的成本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不会超过售价的二十分之一。尤其是当我用3美金一包的泰式茶叶做出六十杯4美金一杯的泰式奶茶的时候。5美金买的大西瓜,可以打出几十杯西瓜冰沙,叹为观止。况且,做一杯奶茶的速度,一般只要三十秒,比起炸薯条、炸鸡、炒饭之类的,要高效、暴利地多。
地铁口
辞职的那天,我和同事简单地说了再见,拿着最后半个月、装在信封里的工资现金离开了。之后每次去唐人街买菜,路过那家店,还是会有心跳加速的感觉。说着矫情,但这是事实啊。只是我再也没有进过那家店,是不好意思呢,还是怕尴尬?不知道,也许都有吧。那段时光不能算是一段很愉快的记忆,我也没能很好地和讲着粤语的同胞打成一片。我依然记得贴在那扇”EMPLOYEE ONLY”门后墙上的那张员工守则,在那最后写着:努力工作,为以后进入主流社会做好准备。
来源:北美留学生日报
彼时我刚从中科院退学,怀着一颗中二的导演梦想来到了纽约。那么就先从打工做起喽。当时我走遍了纽约的两大华人区,后来工作的那家奶茶店是我出地铁站找工作的第一家,之后找了无数的餐馆、面包房、咖啡店,甚至还有按摩店,然而只有那家奶茶店和一家素食店给了我回信。而我最不情愿、内心里拿来保底的刷盘子的工作无一例外地拒绝了我,理由是我太年轻,肯定吃不了苦,刷不了几天就会辞职。尽管我告诉那些老板我能吃苦,但说实话心里也没什么底气。
找工作的那天,试了几十家。
晚上素食店的老板先给我回话,大力推荐我当厨师学徒,让我从油锅学起,甚至给我规划好了接下来五六年的人生之路。我听着是一边感动,一边懵逼,只能告诉他,“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当一个厨师。”(后来我才知道尼玛一个好厨师在曼哈顿的工资有多高)我告诉他我只能打半年的工,接下来还是要上学的。他有些失望,说有短期工的话再联系我,结果自然是没了下文。就在我万念俱灰,准备洗洗睡了的时候,接到了奶茶店的电话,老板简单问了一些个人情况,就让我第二天去试工了。这家奶茶店处在唐人街的入口处,毗邻多个地铁口,堪称人流量最大的地方。试工的第一天,我格外卖力,各种脏活累活抢着干,水槽稍微有点脏了,我就立马上去擦拭干净,努力营造出一幅“我很忙”的样子,这一点后来被证明几乎是打工仔/妹的必备演技之一。很遗憾,试工是没有工资的,连交通费都不补贴。而且要试一周之久,这意味着,如果我最后没有被录用,白出力气不说,还得搭上几十美金的地铁票钱。奶茶店实行一天三班倒,我便每天从最早班一直上到最晚班。到了第四天,主管试工的前辈告诉我:“你下周正式上班。”其他人也一致表示,我是建店以来试工最勤奋的人。
没成想,正式上班的第一天,我就遭受了打击。因为已经算正式员工,那么显然不能再拿没有技术含量的脏活累活来把时间糊弄过去。倒霉的是,那些奶茶的配方我还没有记全。我以前从来不喝奶茶,对这方面完全没概念,哪知道这么小的一个奶茶店可以有近百种奶茶、冰沙和咖啡等等。结果我因为做错、做太慢被批评了多次,我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再破掉建店以来最快被炒鱿鱼的记录,于是把各种常用的配方抄在小纸片上,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无论是闲暇时、地铁里还是马桶上,我都在不停地背啊背,才总算熬过了初期的阵痛。
经过一个小时的准备,奶茶店即将开门的状态
说一说奶茶店的同事们吧。她们(除我之外全是女生,另一个男生周末才来)几乎都是广东人,平常也都是粤语交流,只有和我讲话时才用普通话。由于我是唯一的常驻男丁,那么各种搬上搬下,装货卸货的事情自然是没跑儿了。店里每周至少补两次货,都是安排在我出勤的时间段里。每次卸货,都是一次战战兢兢的考验。另一方面,就是确实很累,需要点力气。再来说一说客人。奶茶店每天至少会有两百多位客人,周末加倍,夏天加倍。所以忙的时候,一天卖六七百杯很正常。这些客人里,有三分之一是常客,几乎每天都来,往往在固定的时间,点固定的奶茶。以至于到了后来,在他们开口之前,我就知道他们喝什么,大杯还是小杯,加不加珍珠,要不要打包等等。这些人里,印象深的有一个长得像斯嘉丽约翰逊的女士,一个总穿西装的高个子中国人(后来有一天穿着学位服来买奶茶),一个总点荔枝奶茶要少糖的小个子白人,还有一个胖黑人妇女姐妹团,每次都提各种要求。后来我一看到她们,我就说:“我知道你们要点什么,不会做错的。”
黑人姐妹团,喝high了还要扭起来 当然也有一些客人会有无厘头的要求,比如尝了一口说“和想象的不一样,换一杯。”有意思的是,如果客人指出问题所在,比如说太甜、冰太多之类的,我们会拿回奶茶,兑一点空白奶茶,或者滤一下冰再还给他们。如果他只是说单纯的不喜欢,那么我们就要免费再给他做一杯,直到满意为止。最多有交了一份钱我们给做了四杯的,你们感受一下。中国人一般没这问题,即便做错了,我们正要给他重做的时候,他也会说“下次吧,这次算了”。哎,真是好说话。
余下的客人中,游客居多。时常有四五个人一起,买了奶茶然后让我们帮忙合影,似乎没喝过珍珠奶茶就不算真的来过唐人街。也有不少客人是被朋友推荐到了这里,点单的时候,还要再打电话给朋友,问究竟点哪一种比较好。也有旅游团一次点一百杯的,需要提前一天打好招呼,我们好预备充足的珍珠、红糖水。这么一单接下来,手抖个不停。奶茶店也算是个暴利的行业。我不清楚房租,只知道奶茶本身的成本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不会超过售价的二十分之一。尤其是当我用3美金一包的泰式茶叶做出六十杯4美金一杯的泰式奶茶的时候。5美金买的大西瓜,可以打出几十杯西瓜冰沙,叹为观止。况且,做一杯奶茶的速度,一般只要三十秒,比起炸薯条、炸鸡、炒饭之类的,要高效、暴利地多。
地铁口
辞职的那天,我和同事简单地说了再见,拿着最后半个月、装在信封里的工资现金离开了。之后每次去唐人街买菜,路过那家店,还是会有心跳加速的感觉。说着矫情,但这是事实啊。只是我再也没有进过那家店,是不好意思呢,还是怕尴尬?不知道,也许都有吧。那段时光不能算是一段很愉快的记忆,我也没能很好地和讲着粤语的同胞打成一片。我依然记得贴在那扇”EMPLOYEE ONLY”门后墙上的那张员工守则,在那最后写着:努力工作,为以后进入主流社会做好准备。
来源:北美留学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