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铜锣湾,一条街被两家黑糖珍珠鲜奶店完全吸流,一家是老虎堂,一家是幸福堂。
据悉,幸福堂在香港创下日销售6000杯饮品的神话。铜锣湾单店月销售额约130万港元,加上先后开业的尖沙嘴、元朗,三店业绩高达298万港元。
如日中天之时,内部却矛盾不断。日前,香港代理商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请求颁发禁令,禁止台湾总部在香港以“幸福堂”名义开店……台湾总部:不进货、出品不标准,你算哪门子代理?幸福堂于2018年1月创立于台湾,已有60间门店。8月拓展台湾以外的市场,香港代理权由香港晨康国际有限公司拥有。
香港店铜锣湾店开业仅一个月,台湾总部就sop操作、装修、擅自加盟等问题与香港代理商交涉,多次未果后,发送了律师函,指明对方已违约,或将影响品牌声誉。并表示,如果不整改,将寻找新的代理。11月,幸福堂台湾总部更是发表声明,声称不断接到顾客投诉,香港店产品口味与台湾有很大差异。
派人视察后并结合香港代理商两月未打款进货,怀疑其原料并非总部供应,包括茶叶、黑糖、珍珠,呼吁香港消费者不要饮用该店产品,避免引发食安问题。
并放出消息,总部将在2019年初,于元朗、尖沙嘴开设直营店,为庆祝香港总公司成立,将会推出新品回馈粉丝。香港代理商:此山是我开 我的地盘我做主!就在台湾总部大发责难之时,香港代理商则在11月末一纸诉状直达法院。指幸福堂在港的的知名度只可由香港代理商拥有,同时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台湾总公司在香港以幸福堂名义另开公司。
香港代理商指出,他们于6月与台湾总部签订特许区域代理合同,是港澳区唯一的代理人,并授权在港澳区销售台湾幸福堂的饮品。签订合同后,香港代理商立即在当地申请注册“幸福堂”、“福 幸福堂 陈家”、“XING FU TANG”、“幸福堂 陈家 幸福黑糖”和“正宗古法手炒黑糖”等商标,并于本年7月起以该注册商标推广珍珠奶茶。
香港代理商认为,8月—11月,先后在香港铜锣湾、元朗、尖沙嘴连开三店,每月营业额达298万元。为此,需要支付每月15万的房租以及其他营运、原料成本,而铜锣湾每月营业额高达130万元,这种业绩建立起了“幸福堂”在香港的知名度。而台湾总部于今年9月以“福 幸福堂 陈家”在香港申请商标注册,更打算明年在港开设两个直营店,如果对方以该商标推广,将影响混淆。
香港代理商要求法院发布声明,他们是香港“幸福堂”唯一持有人,禁止台湾总部以“幸福堂”字样推广,且要摘除与“幸福堂”相关的标识。同时,也对台湾总部所指的原料问题做出回应。表示所有原料均来自台湾,合乎香港食品卫生安全,完全可以放心饮用。幸福堂创始人:对方已招10个加盟商 可能做假账台湾幸福堂创始人陈泳良在接受媒体访问时,对其诉讼表示有信心打赢。/台湾幸福堂创始人/
陈泳良称,有人向他透露,目前香港代理已招收10个加盟商,每间收取加盟费40万元及品牌维护费1万美元(约7.8万港元),生意额收佣8%,签约3年。若以此数字估算,单靠卖加盟权,香港代理已有478万元。并透露,他与香港代理商签订的10年合同,每次收1万美元品牌维护费,5%佣金,以及10年的代理权费(该数字未透露),代理商仅招几个加盟商就回本了。
在采访中,陈泳良透露一个信息。此前,有过以3倍价格卖原料给代理商的事件。
但原因是,港方事前没有提早通知有新加盟商,令台方无法及时加开生产线,要用好几倍的工资请人加班。加上经常下急单,令货品要直接空运,只能加价。他指控,香港代理多次要求先发货后付款,尽管不符合约规定,但总公司仍数次通融。
陈泳良又指,香港代理10月中时已关掉和台方连结的收款机,无法核实港方卖出多少杯饮料,目前生意额的抽佣变成“喜欢给多少就给多少”,做假账也有可能。©幸福堂
香港大律师蔡骐则认为,代理商虽然可以起诉,但台湾幸福堂在香港申请注册幸福堂商标在先,代理商只是使用其品牌开店,想要胜诉,有一定难度。是代理商过河拆桥、意欲翻牌?还是幸福堂总部坐地起价,见利忘义?一切,等待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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