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在某超市和某熟食店均看见了这样一个内容的提示牌:如果收银员未给收银小票,请拨打投诉电话。出现这样的内容店家最主要的目的在于避免收银员私自收款。而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情合理,是否会造成对员工情感上的伤害呢?
购物完成之后,给收银小票一方面是在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因为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所购产品的真实信息(产品名、价格、数量、金额)。而另一方面也是店家保护自己的手段,当遇到质量问题或经济问题时,POS机上的购物信息或者收银小票都可以成为店家寻找真相的线索。有了这两点作依据,那么收小票成了消费者的权益,提供小票就是店方的责任。一个有完整收银系统的门店,如果不能提供消费单据,除了机器故障,我们有理由怀疑收银员有作弊行为。但凭消费者监督只能解决表面问题,要解决其根本还在于建立一套完善的现金管理制度。
中国的外带饮品店大多数商品交易方式仍然以现金为唯一途径,现金管理在门店的财务管理中就显得尤为重要。一套完整的现金管理制度包括:收银员管理制度、营业款管理、营运备用金管理、培训。
营运备用金管理:对于这一项,许多门店并未重视。但这也是避免现金混乱的一个手段。门店在营运中,难免会有些物品需要购置或者缴费。如果事事都需要向公司或者老板请示,从很大程度上会减弱管理者的执行力以及威信。一是对门店设立一个合理的备用金额度(一般备用金应不高于门店最低工资)。二是所有支出和收入项目需有详细记录,并提供发票。若无法提供发票,需有收据和维修、购买物品的图片。定时将备用金记录和单据交由老板或公司财务。三是备用金应有指定人员保管。四是管理者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五是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将备用金用作与门店不相关的事项,一经发现查实,作开除和不再录用处理。
培训当我们的现金管理制度成形后,不能让他成为一纸空文,管理者与培训者应对每一个员工进行宣读与教导。在员工受到培训、理解后,应由本人签字。
话题再次回到我们的开篇,让顾客监督我们的收银机制,实则是现金管理中的一种手段,中国有句古话叫作:无则加勉、有则改之。对于没有违规行为的员工,一切制度仅仅为一纸之文,不会伤害到其情感;但对于那些有非分之想的员工,绝对是一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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