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郭某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文书显示,郭某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茶妍月瑟及图”商标与“茶颜悦色”商标构成近似,予以无效宣告。
该案诉争商标为郭某2018年申请注册的“茶妍月瑟及图”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书中认定诉争商标与“茶颜悦色”商标构成近似,予以无效宣告。
据悉,郭某称,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
此前的11月26日,茶颜悦色状告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一案进行了公开二审,“茶颜观色”败诉。二审认定侵权装潢元素减少8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要求被告刊登消除对原告影响的声明。
早在去年4月,“茶颜观色”就曾率先状告“茶颜悦色”侵权,不过法院最终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四个月后,“茶颜悦色”作为原告反将“茶颜观色”起诉。
败诉后“茶颜观色”不服,提出上诉。11月26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要求被告刊登消除对原告影响的声明。法院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文字相近、读音相同,图形构成元素、设计手法等近似,构成近似商标。最终裁判结果为,驳回郭某的上诉请求。
综合澎湃新闻、新浪财经报道